2014年3月14日 星期五

文化社會學:文化意義及其聯想

        何謂「文化」?何謂「文化意義」?當我們提及文化時,首先想到的可能是一個群體的生活方式,包括價值、信念、信仰,甚至是象徵符號。但卻鮮少關注這些價值、表徵如何與社會產生連結,甚至是由符號帶來一連串關於權力、互動的過程。「文化」受到社會結構、社群網絡、制度等影響,文化與社會是交織在一起的,往往又以「文化物件」的形式展現在日常生活中。

  文化意義,從人類學關注部落傳統文化到潘乃德提出文化模式的構想,認為不同群體所形塑出的文化具有不同的樣貌。文化間並沒有優劣之分,雖然此理論為文化相對論提供不同的觀點,但有關「文化」的觀念卻為埃里克‧沃爾夫所批評。

        沃爾夫以在人類學中提出馬克思觀點而聞名,其認為文化並非靜止不變且和諧一致,文化的呈現事實上是具有歷史與權力的作用,特別是受到國家及全球互動中的影響。而社會學對於文化則較強調社會結構與生活中各層面的展現,如經濟、政治、社會秩序等。

        在《變動世界中的文化與社會》一書中,則用社會學來觀看文化,提出「文化物件」與「文化菱形」的概念。文化物件舉例來說,「黃色小鴨」即為一顯著的表徵,被創造者所創作,一開始被視為是藝術作品,但此文化物件在世界各地卻造成不同的效應。

      原先小鴨具有純真童趣、自然的意涵,但到了台灣卻形成一股「小鴨效應」,不僅各種小鴨商品出現,甚至吸引廣大人潮,新聞也以誇大手法連續追蹤小鴨,成為商機來源。黃色小鴨從文化物件轉為文化工業的產物,對於接收者而言,黃色小鴨不再只是一隻「鴨子」,而是具有象徵意義的物件。代表著流行大眾文化的產物,面對不同的接受者,「小鴨」存在的意義也為之不同。

  那麼對於文化物件是誰創造的?又有誰有權力去創造、詮釋它?文化物件的組合其實是處於建構、解構和重構之中。也就是說,我們所見到的文化物件、文化展現並非本質不變,而是在建構中逐漸產生。

        這令人想到有些人會說台灣保有「優美的中華文化傳統」。但是台灣的「中華文化」展現,在歷史脈絡中卻是受到權力及統治者的影響。歷史教科書上指稱「中華文化五千年」,但何謂「中華民族」?其實「中華民族」的概念即是相當近代的產物,就連「中國」亦是如此。

        人們往往訴諸歷史情感,將「中華民族」想像成共同體,並認為「中華民族」是「龍的傳人」,然而內部的差異卻在群體建構的過程中時常被忽略,甚至不被認同、允許。例如新疆、西藏等事件,這種造成衝突與族群建構過程,及不斷強化「共同文化」的表面下,存在某種程度的矛盾及異質性。 

  誰有能力去詮釋文化?去掌握詮釋權?通常是握在相對較有權力的人手中。這也令人想到,提及「台灣歷史」時,總是強調「四百年歷史」,但此種論述明顯是以漢人為中心的歷史觀。相對於此,原住民角度的歷史卻往往在這過程中被忽略。

        當原住民文化逐漸消失,即使今日有所謂「原民會」、「原住民基本法」等相關法案的設立,但這過程中是誰在立法?許多時候法律一旦觸及利益,詮釋權依然是在具有權力的人手中。而相對弱勢的群體,更加容易在文化論述中被邊緣化,或者是由他人詮釋出的文化。

  即便是一個簡單的符號,但其所象徵的意義與語言表現,背後就涉及到權力運作的過程。語言表現是最為明顯的例子,何謂「國語」?何謂「世界語言」?當我們在指稱「國語」時,基本上就已說明其為優勢語言。然而背後的歷史因素不可忽視,「國語」的形成也是由於統治者權力的展現,包括台灣從日治時期的「日語」到現今的「北京話」。而閩南語、客語、原住民各族語言相對被視為「方言」。

        語言的權力過程大到可從「英文」作為「世界主流語言」檢視。英文今日之所以具有此優勢地位,與帝國主義擴張的因素密不可分,加上美國對世界的影響,握有先進技術與資訊,無形中形成依賴關係,語言權力的影響力更為彰顯。並非「北京話」、「英語」天生即具有優勢或者較為優秀,統治者的權力與角力過程是影響「語言」如何被使用的重要因素。

  文化作為一種社會創造,對涂爾幹來說文化物件被視為是集體表徵,不僅是反映某個特定的社會,更展現社會經驗本身,並且易形成團體相互扶持的情感。在現今社會,相較於主流文化,次文化形成許多社群,例如跨性別團體在互動過程中產生屬於團體間的符號,藉由遊行、聚會分享彼此情感與溫暖。

        又或者宗教藉由宗教場合去傳達符號對於他們的意涵。學運過程中也是如此,學生們分享群體的文化物件,「太陽花」、「歌曲」、「標語」符號被象徵化,帶有儀式性的展現。然而,文化雖作為社會創造卻也可能因此形成階級分化。文化物件雖然在文化產業中被大量生產,但對文化物件的接受度使人受限於社會結構,文化品味反映出社經地位的差異。

        文化大眾化的結果雖然某種程度打破了階級限制,卻也可能因此加深階級的藩籬。比如說在貧民窟,即便能得知中產階級以及上層階級的文化,卻很難藉互動過程去轉換文化符碼,甚至無法參與其中。因此,對文化的生產與接受,受到社會結構與所處環境影響,看似自由卻也存在限制。

  那麼文化是否存在本質性?人們往往認為「文化」之所以成為今日的模樣是由於本質性如此。但文化實際上是位處動態的建構與解構中,例如過去的社會運動與現今社會運動的差異。權力結構也是處於動態建構中,一旦握有權力、資源的關係發生變化,詮釋權亦會隨之改變,這就好比權力作為界線,然界線的劃界過程在不同時候、相對關係中可能將完全不同。

        變動中的文化社會在網際網路快速發展以及全球化時代帶來更多衝擊與變動。媒體的詮釋、社群形成似乎使文化的中心不復以往的存在,然而是否真是如此?強勢與弱勢、主流與次文化、中心與邊緣,這些關係影響網絡建立與認同,將是在資訊氾濫的年代需面對的挑戰。

  文化的論述及樣貌呈現,不光僅是作為一種型態,應進一步思考文化如何產生?是誰在論述文化?文化呈現的觀點為何?文化背後所涉及的權力關係皆可能使文化的樣貌發生改變。不同的歷史脈絡也將是影響「文化」為何成為「文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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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著

        前一陣子感到背部的痠痛和緊繃,翻來覆去很難入睡,起身播放幾首輕柔的音樂來聽,在柔和的旋律中,緊繃鬆軟了一些。         當肌肉很緊繃或是痠痛時,其實都是有些深層的傷痛卡住了。在音樂的伴隨下,我感到內心深處悲傷和難過的情緒湧出。         原來是很想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