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

東南亞移民、移工的建構與重構

*台灣男性與越南女性的越洋婚姻,以及台灣雇主與菲律賓雇傭之間的正統「表演關係」分別是什麼?在這些特定被追求的夫妻之道、主僕之道的表演中,鼓勵哪些特定行為與形象的塑造?由於大眾媒體時常著重在外籍配偶與外籍勞工的負面新聞,時常無意間強化了這些表演關係,因此為了超越這些片面的理解,學者試圖理解來自東南亞的配偶與移工更有能動性與主體性的生活面向。

請舉出兩個東南亞配偶與移工在台灣的新興社會行動或文化創新的例子,並從這兩個例子中,指出台灣公民社會對於東南亞移民的態度傾向在近十年來有了什麼樣的轉變。


  在台灣男性與越南女性的婚姻及台菲雇傭間的關係中,可以發現似乎存在某種程度的表演關係,與之中的角色扮演。在傳統男尊女卑的價值觀上,媳婦被要求要具有「婦德」,也就是要協助丈夫、顧好家庭,具有三從四德的美德,不可在外遊蕩,認為會被不良的朋友影響。

        這種觀念影響到台越婚姻中的夫妻相處之道,通常嫁來的越南女性被要求不得出遠門,要乖乖待在家裡,傳宗接代是主要任務,在丈夫面前應柔順,不需要太有主見。因此,仲介在宣傳越南女性時特別放大了這點,說明「越鄉下的女孩越單純」,也就無形中加深台灣對越南配偶的刻板印象。嫁來台灣的越南女孩,形成在婚姻間的表演關係,在面對丈夫時的柔順、聽話,面對公婆的順從,出門需當一位稱職的老婆,然而其內心卻有著自己的世界。

  這在來台的菲籍傭人身上更為明顯。由於來台的菲律賓幫傭,通常具有較高的學歷,卻由於其國內經濟條件不佳必須向外尋找工作。在家庭幫傭,面對女主人必須打扮的樸素且呆板,不可過於突顯自身,以免帶給女主人威脅。因此,外表上在工作場合需表現越愚笨越好,即便其內心有完全相異的想法也需壓抑,然而到了放假在公共場合,卻展現出另一面,真實的自我才得以展現。在內與在外的表演關係是社會對於不管是越南配偶或是菲籍幫傭的約束,從語氣、姿態、穿著、打扮都存在限制,在面對雇主時必須刻意去壓抑某些情緒,以符合「主僕關係」、降低自我身分,減少帶來的威脅感。  

  表演關係形塑了兩者之間身分的界線,妻子必須乖巧、單純、溫順迎合男性氣魄;傭人必須愚笨、安分、服從,夫妻之道與主僕之道反映出社會對於某些角色的價值觀,認為必須符合此行為舉止才能扮演好身分。而大眾媒體的報導卻強化了此種印象,使大眾在面對他們時,產生排斥、偏見,甚至認為其在社會只是附屬關係,將之視為被動的群體而非具有個體性的主體。

        近來,隨著社會環境變遷,東南亞配偶與外籍移工在某些方面讓人看見能動性的展現。首先,在名稱上,從過去「外籍新娘」、「外籍配偶」、「外勞」到現在「新住民」、「移工」,發生變化,漸少歧視性字眼。再者,《立報》、《四方報》的報導讓新住民及移工有機會為自己發聲,用自己的話語書寫,而非在主流社會隱形。

        先前移工在台北車站的行動,移工、新移民「路過」台北車站表達心聲,甚至每兩年的移工權益大遊行皆說明移工們也開始站出來。新住民則有的經營起自己的店面,賣起東南亞小吃、飲食,展現對自身文化的發揚,電視節目也有製作「回外婆家過暑假」的節目,讓新住民小孩認識母親的文化。這些都說明東南亞移民在台灣社會已發生改變,台灣民眾也有部分開始出現正面的態度,不再完全只是將之視為外來、較為落後的人們,產生某種程度的角色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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